“法官,这个玉镯是母亲留给我的,既是个物件也是个念想,现在不仅镯子碎了,被告还不肯赔偿,这可怎么办啊。”
近日,兴化法院速裁庭审理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年过七旬的王奶奶拉着员额法官赵鼎的手说道。
纠纷调解现场,原、被告对事故的事实和责任划分无异议,保险公司也答应积极赔偿,但双方就赔偿清单中玉镯的损失有所分歧。
“不是他撞到我,我会摔倒吗?现在手镯都摔坏了,他还不承认!”
“我不管,反正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并没有认定此事,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为进一步查清事实真相,赵鼎一方面及时与处理事故的交警取得联系,对玉镯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另一方面,赵鼎又逐一向事故中其余伤者进行询问,力争还原事故现场。经过充分调查,赵鼎逐渐摸清了事情原委,原来王奶奶因为年龄较大,事故发生时受到惊吓,在民警调查取证时只是说明了自身受伤情况,并未提及破碎的玉镯,致使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未能载明该事实。故赵鼎认定被告对于玉镯受损存有一定的责任,要求被告履行部分赔偿义务,被告对此并未提出异议。
无独有偶,员额法官胡妙江也审理了一起原、被告均为老年人的交通事故纠纷。老李因严重超载致人重伤负事故全部责任,面临被判处刑罚的可能。考虑到其年近古稀,为了生计仍在运货补贴家用,但因缺乏相应法律常识驾驶超载车辆致事故发生,而老杨也因此事故严重受伤,急需赔偿金康复。为充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胡妙江想他人所想、急他人所急,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不管怎么说,事故是老李造成的,而且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如果能及时赔偿到位,获得原告方的谅解,将来面临处罚时也能获得宽大处理。”
“老杨现在急需复检,走诉讼程序可能会拖上很久,还不一定能顺利拿到赔偿款,对老杨的后期康复很不利。如果能早点拿到赔偿款,老杨就可以安心的去医院进行康复训练了。”
在胡妙江的耐心沟通下,双方同意和解,老李亲人凑够费用,当庭赔付老杨10万元现金,老杨也当庭出具了谅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