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坐在办公室打打电话、聊聊天,即可月入过万……”,高薪诱惑,令人不远万里、跨越千山万水孤注一掷,也许等待你的只是身陷囹圄的诈骗窝点。
1月30日,兴化法院对一起偷越国边境前往缅甸参与电信诈骗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邀请多家媒体对此次庭审进行全程直播。
直播公告发出后,泰州市人大代表刘洪美及多名兴化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打来电话,要求点案旁听。刘洪美表示,时下正处于电信诈骗的高发期,越来越多的群众因缺少防范意识深陷诈骗旋涡,法院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审理这类案件,形式新、教育面广,自己身为人大代表有义务参与进来,为打击“电诈”出一份力。
据公诉机关起诉,张某通过网络游戏结识一名网友,在聊天中得知其在缅北工作,不仅工作内容轻松,还能月入过万,正值失业的张某不免心生羡慕。2019年2月,在网友的多次劝说下,张某正式踏上了缅北淘金的“财富”之旅。
前往缅北的路途并没有那样轻松,张某先乘高铁从贵阳至云南某地,后在网友安排人员的接应下,通过徒步及换乘面包车、三轮车、木船等方式几经辗转,终于到达缅甸境内。发财的美梦还没开始,谁曾想刚下车,领头人便露出獠牙,强制收走了张某的身份证。
次日,张某便被网友安排到“太阳公司”上班,看着培训课上讲师那一套套专业的话术,张某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深陷“狼窝”,而此时已经回不了头了,不得已的张某开始了自己的诈骗之旅。
在长达7个月的工作中,张某难以忍受失去人身自由的工作环境、不近人情的管理制度以及未完成“业务指标”后的惩罚手段,在一次外出吃饭的时候趁机逃了出来。
张某趁着夜色在树林间摸索前进,许久之后在路边遇到一辆出租车,请求司机“协助”自己返回国内。司机在接受了张某高额的路费后,将张某送至某山脚下,嘱咐张某翻越该山后就能到达云南边境。就这样,张某一路爬山、换乘摩托车、出租车、飞机、高铁,历经磨难又回到了“淘金梦”的起点。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张某因犯诈骗罪,被我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庭审结束后,兴化市人大代表于广龙接受采访时表示,通过旁听庭审,他深刻体会到电信诈骗时刻就在身边,在今后的代表履职中,他将利用平常和老百姓接触的机会,积极宣传电信诈骗的危害,同时也会加大对电信诈骗打击工作的监督力度,推动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综合施策精准打击,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