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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受偿!府院联动实现破产清算工作新突破
作者:袁晓强 李静  发布时间:2023-11-03 10:30:08 打印 字号: | |

本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裁定受理振扬公司破产清算,在破产清算期间,依托全市府院协调联动机制,协调解决了遗留近十年的办证问题,通过招商引资信息平台,助使破产财产大幅溢价。2023年10月25日,管理人对破产进行了分配,实现了所有债权人100%受偿。

经管理人调查,振扬公司所有的设备及存货在执行程序中已变价处置,名下仅有一处面积为5715.8平方米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的登记信息;通过向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查询,振扬公司于2013年1月8日以出让的方式与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955000元,振扬公司缴纳了耕地占用税、土地出让金,但因公司经营问题导致振扬公司一直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管理人与相关部门多次沟通无果后,我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办证事宜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办证所需材料和程序,并建议管理人先行垫付土地契税、印花税等费用后,成功领取了不动产权证。

振扬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后,经评估该地块评估价值为195.38万元,而管理人初步审查确认的振扬公司债权达326.25万元,振扬公司因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并进入破产财产变价程序。今年8月,我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专栏上线“企业破产招商引资信息”平台,企业破产处置信息得到了更广的推介,振扬公司也因此得益,通过该平台拍卖公告被围观8000余次,在竞价环节,竞买人先后竞价168次,成交价达到了407.38万元,溢价率达到108.5%。

因振扬公司财产在变价程序中大幅溢价,管理人在分配时,包括26户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普通债权在内的所有债权都得到100%清偿,管理人分配后剩余的财产也将返还给振扬公司。振扬公司出现了不符合破产的新情况,本院依管理人申请,撤销了宣告振扬公司破产的民事裁定。

这是我院首例破产清偿率100%的典型案例,通过破产清算制度、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的良性运行,维护了包括26名职工在内的广大债权人的利益和债务人的合法利益,同时有效化解了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营造了新时代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最优。

 
责任编辑: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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