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下午,泰州中院执行局副局长赵旭、金融审判庭副庭长钱晖等一行到兴化法院调研指导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兴化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居祥,党组成员、专职委员花兴柏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民二庭、立案庭、审管办、执行局先后汇报了本部门上半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居祥强调,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办理破产和商事纠纷解决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要有的放矢,提升质效。正确认识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指标的激励作用,分析研究评价内容,严格对标对表。要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积极主动担当的态度投入到工作之中。
泰州中院调研组指出,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案案检验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严格落实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要求,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切实提高审判、执行的效率、效果;要逐项对照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高质量完成营商环境考评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在全省营商环境考核中拿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