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院快讯
冒名顶替来诉讼 阻碍司法被罚款
作者:张艺  发布时间:2023-07-18 09:35:25 打印 字号: | |

妻子不愿起诉怎么办?好办,我帮她找个律师不就行了?正好上次起诉时认识了一位律师......

近日,开发区法庭以诉讼非原告真实意思表示,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裁定驳回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并对魏某某冒用他人名义起诉,严重妨碍民事诉讼正常秩序的行为处以5000元的罚款。

案情回顾:成某某与魏某某系夫妻关系,二人于1992年登记结婚,夫妻关系存续至今。2020年,魏某某与陆某某发展成婚外情关系,三年间,魏某某在妻子成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陆续向陆某某转账共计18万余元。2022年11月,陆某某删除魏某某所有联系方式后就此失联。2022年12月,感觉不对劲的魏某某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向我院提起诉讼,要求陆某某归还该18万元。而后,魏某某因证据不足向我院申请撤回起诉。今年5月,魏某某以妻子成某某名义向我院提起诉讼,要求陆某某返还赠予的18万元夫妻共同财产。

承办法官周鑫涛在审理该起赠与合同纠纷时发现,原告成某某从立案到开庭均未露面,所有一切都交由代理律师全权办理,而成某某所“信任”的这名律师,正是去年魏某某起诉陆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所请的律师。

本着对案件、对当事人认真负责的态度,周鑫涛先后对代理律师以及魏某某做了深入调查。通过调查后得知,原来是魏某某想要回其转账给陆某某的18万元,但又害怕妻子知道这笔钱的“真正用途”。于是,魏某某耍起了小聪明,在妻子成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妻子名义在授权委托书以及民事起诉状上签字,这才有了这起赠与合同纠纷。

魏某某冒名诉讼的行为,既是一种极不诚信的行为,同时也导致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浪费诸多司法资源。在调查过程中,周鑫涛曾多次询问魏某某,但其仍坚持妻子成某某系自愿起诉,直至周鑫涛向其言明从代理律师处调查得知的事实后,魏某某才低下了头,承认自己系虚假诉讼。最终,我院依法驳回了魏某某以成某某名义提起的诉讼,并对魏某某处以罚款5000元的决定。

法官提醒:诉讼是明辨案件是非曲直,分清法律责任的严肃司法活动,不容许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兴化法院对冒名参加诉讼的违法行为零容忍,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既是法律的刚性要求,也是维护审判秩序的必然选择。

 
责任编辑:开发区法庭
友情链接
  • 江苏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 联系我们
    地址:泰州市兴化市南亭路1号 电话:0523-83329504 邮编:22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