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院快讯
奔走在执行路上的他们!
作者:赵晶晶  发布时间:2023-04-17 10:20:12 打印 字号: | |

在法院,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维护公平正义,坚决捍卫法律权威;他们披星戴月,不是在执行现场,就是在去执行现场的路上;他们与“老赖”过招,斗智斗勇,运筹帷幄。

步履匆匆,健步如飞,一切只为尽快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他们,就是兴化法院的执行干警。

这是一起义务帮工受害责任纠纷案,申请人夏某某因义务帮工,不慎受伤,而承担着40%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莫某,不但不感激夏某某,反而刻意躲着他,赔偿金也是一拖再拖。

高阳团队接手案件后,通过多方打听,找到莫某四个不同的手机号码,但无一例外,都没能联系上其本人,而莫某名下的银行账户也没有足额存款。此时,从执行指挥中心传来好消息,莫某在淮安开发区有一处房产,收到消息的承办人黄琦顾不得午休,下午2点左右,就从兴化“闪现”到了淮安。张贴查封公告、调查产权证明、查询不动产抵押贷款情况......执行干警们一刻没有停息。最终,在执行干警们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全面掌握了该处不动产的全部详细资料,为下一步提交网络司法拍卖打下了基础。

返程途中,一直联系不上的莫某突然打来电话。原来,莫某得知法院正在处置他的房产时,终于知道“怕”了,远在河北的他急忙和黄琦取得联系,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希望法官给他一次机会。

财产处置不是目的,“真金白银”才是申请人的期盼。最终在黄琦的居中协调下,双方达成了分期给付的调解意见。

其实,像黄琦这样的执行干警还有很多,他们在执行的道路上不断变换着自己的“坐标”!

6:30  安丰镇

执行法官刘纯、执行中队队长杨林付在接到申请人的电话后,火速找到被执行人周某,在调解无果后,果断将周某送拘。

8:30  大邹镇

接到执行110报警后,周茂华法官带队被执行人在被窝。

9:20  临城开发区

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件承办人陈颖鹏正在现场张贴腾房公告,敦促被执行人尽快搬迁

10:20  兴化城区

刚贴完公告的陈颖鹏又来到另一处排除妨碍纠纷现场,经过调解,申请人同意免除租金,被执行人承诺自行腾空并搬离

......

不同的坐标,不同的岗位,诠释着同样的使命初心。

 
责任编辑:执行局
友情链接
  • 江苏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 联系我们
    地址:泰州市兴化市南亭路1号 电话:0523-83329504 邮编:22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