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终本后,法官还会管吗?
近日,兴化法院执行局应被执行人“盛情邀请”,成功执结一起终本案件。
申请执行人李某才与被执行人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一审、二审判决,被执行人李某某应立即给付申请执行人饲料款10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无奈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本院除依法扣划被执行人李某某银行存款5000元,查封其名下荣威汽车一辆外,并没有发现其余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将李某某纳入失信黑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后,该案进入终本程序。
虽然案件暂时告一段落,但事情并未了结。10月底,承办人陈颖鹏再次拨通了李某某的电话:
“你和李某才的案件,已经拖了四个月了,这笔钱你想怎么还?就算想分期履行也得拿出点诚意出来。”
电话那头传来麻将声和李某某漫不经心的回答:“我没钱,有本事你来抓我……”随即挂断了电话。
被执行人对生效法律文书无所畏惧的态度及拒不理睬言语,让陈颖鹏决定改变执行方法,既然李某某有抓人的“需求”,法院定当全力配合。
经过多轮线索排查,执行法官得知李某某将于11月11日上午在沙沟镇参加某鱼塘招标活动,行动随即拉开序幕。
上午9时,执行人员来到该招标处,为不影响鱼塘发包活动,陈颖鹏决定按兵不动,派员守住出入口后,静静等待着李某某的到来。
不一会,身在会场的李某某就发现了执行干警的身影,明知躲不掉的他立即走上前来,主动向承办法官承认错误,并表示招标一结束,立即结清相关货款。
半小时后,鱼塘成功发包,李某某随即掏出身上携带的5万元现金交给承办法官。考虑到其前期的不诚信行为,陈颖鹏立即与就近的邮储银行进行沟通,请求开辟绿色通道,安排李某某妻子快速取到了6万元现金。不一会,申请人就足额拿到了拖欠已久的货款。
这起看似简单的案件,既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也充分彰显了兴化法院执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同时也为其他养殖户上了一堂生动的“司法实践课”。参与竞标的养殖户看到法院强有力的执行力度,纷纷表示一定要以李某某为戒,不能欠钱不还,尤其是村里的承包金,不然不仅面子上过不去,还有可能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