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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老年人,又有新“线”阱——兴化法院公开开庭审结一起涉老诈骗案
作者:赵倩芸  发布时间:2022-07-26 09:36:42 打印 字号: | |

“他骑着摩托车到我家院子里,说他有两卷电线,问我要不要买,我开始是不想要的,后来他说这个电线是自己做电工省下的,便宜卖给我,我就动心了。”

7月15日上午,兴化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以老年人为主要欺骗对象的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同时邀请垛田街道金岛社区的14位老年人旁听庭审。

该起案件中,被告人施某为实施诈骗犯罪,向他人购进外观类似整卷电线的材料,随后多次在江苏省大丰市、兴化垛田街道、兴东镇、钓鱼镇等地走街串巷,假扮电工声称系其在施工过程中私自截留的正品电线,以低价销售电线为幌子诈骗被害人钱财,而本起案件中的7名受害人,有6名受害人系60岁以上的老年人。案发后,被告人施某赔偿了7名被害人所有损失并取得谅解,最终兴化法院判处被告人施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

近年来,由于辨识、防范意识和能力逐渐衰弱,以老年人为受害人的犯罪案件高发频发,养老诈骗犯罪尤为突出,兴化法院将继续高位部署、从严把控,持续加大对养老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最大程度挽回老年人的经济损失。

兴化法院在此提醒广大老年人,为避免上当受骗,要坚持“三不”原则:一是不要贪便宜。任何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的产品均为不合格产品或者来源不合法的产品,不要轻易“下单”,从而“因小失大”。二是不要轻信人。对于一些无故对自己嘘寒问暖,施以小恩小惠的陌生人要保持高度警惕,对陌生链接、陌生来电要坚持不点、不接的原则,谨防上当受骗。三是不要私做主。凡事要多思、多问,要多与儿女、亲戚沟通、商量,尤其需要动用大额资金时,要及时联系家人或公安机关等权威部门进行咨询、核实。

 
责任编辑: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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