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调解员工作一年多,经手案件几百起,有失败的教训,也有成功的经验。一次又一次的实践,既丰富了我的眼界、提高了我的调解能力,也加深了我对调解工作的理解。我觉得,调解就是一种突破壁垒,求得融合的思路和方法。
近日,我收到了一起涉外继承权纠纷的调解纠纷。老夫妻共有一套房产,丈夫去世后,两名女儿均放弃继承父亲所遗那一半房产,决定全部由母亲来继承。大女儿20多年前就已经移民去了美国,早已加入美国国籍,以往她每年都会回来看望老母亲,但因为疫情近两年都没能回国。她在美国做了一份放弃继承父亲所遗房产的公证,并寄回国内。当事人本想通过有关公证来解决问题,但由于一些原因始终未能如愿,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兴化法院寻求帮助。
说心里话,涉外调解对我来说是一个新鲜事物。原本我打算利用“江苏微解纷”线上平台来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但一方是外籍人员暂时无法登陆此平台。跨国,成了一个绕不过去难题,怎样才能打破这个壁垒呢?我一方面积极查阅相关资料,一方面向立案庭负责人束正文和富有丰富调解经验的“老前辈”朱连请教。经过研究,我们决定让当事人上传电子化证据,利用微信开展调解。
调解前,我就证据采集方式以及所取证据的真实合法性与当事人进行了认真详细地沟通协调。在小女儿的帮助下,我与远在美国的大女儿加上了微信好友,并约定利用微信视频进行调解。
正式调解当天,在约定的时间,我和大女儿连线成功。调解过程中,我截取了她手持护照定格画面留作调解凭证。随后,我依据事先制定的提纲就相关问题与其进行了再一次确认,并明确告知其今天提到的所有内容都将作为案件的证据保存使用,她表示认可,并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父亲所遗房产,改由母亲继承。
因当事人年事已高,为尽量缩短其调解等待时间,在成功与大女儿调解确认以后,我才通知小女儿带着老人家一起来调解中心完善相关手续。调解笔录上,小女儿也明确表示房产全部由母亲一人继承。
签订调解协议后,老人家拉着我的手,颤颤巍巍地说道:“我今年已经87岁了,为了这个手续,丫头们不知道想了多少办法,走了多少地方。今天,终于全部弄好了,真的要好好感谢你们。”
看着老人家感激的笑脸,我的心里也十分开心。调解是一项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的实事,我相信,只要肯用心用情,调解中遇到的壁垒一定可以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