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2月17日,兴化法院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新一届驻会委员旁听被告人吴某等三人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庭审。
上午9点,庭审准时开始,因疫情防控的要求,本次庭审采取的是现场+远程视频的方式,对身在看守所提讯室的吴某以及身在四号法庭的董某威、董某旺销售伪劣产品案件依法进行开庭审理。视频连线声音清晰,画面顺畅。
被告人吴某、董某威、董某旺明知蒋某金、蒋某祥所销售的某湖牌乙基麦芽酚、某萃牌乙基麦芽酚、某杰牌I+G等食品添加剂系假冒伪劣产品,仍然购进后对外销售。经鉴定,涉案假冒某粹牌、某湖牌乙基麦芽酚含量均不符合国家标准,为不合格产品;假冒某杰牌、某湖牌I+G呈味核苷酸二钠含量均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为不合格产品。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主审法官的把控下有序进行诉讼活动,充分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利。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层次分明、重点突出,体现了法官良好的庭审驾驭能力。
庭审结束后,驻会代表表示通过旁听庭审,更加直观地了解到法院如何行使审判职能,同时也感受了法院工作的辛苦,表示会充分履行代表职责、持续关注法院工作。我院也将不断提高自身执法办案水平,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增强司法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