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兴化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任命钱惠彬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代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的议案。
会上,钱惠彬同志作了拟任职发言,表示今后将牢记使命、砥砺前行,把“垒土成垛、择高向上”的兴化精神融入到法院各项工作中,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带领兴化法院全体干警坚定方向、勇于担当、争先进位、扎实工作,切实做到以下四点∶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坚持把学习作为修身敬业、提升素质的重要途径,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统揽法院各项工作。
二是强化实干精神,不断加强司法能力水平建设。紧紧围绕市委工作目标,聚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运用法治思维精准服务保障大局。
三是锻造过硬队伍,树立忠诚干净担当法院形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在抓好自身廉洁建设的同时,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始终把"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根本,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四是牢记司法为民,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切实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让法院干警习惯在监督下工作,督促全体干警把阳光司法体现在实际行动上,把实干担当书写在个人履历上,把司法为民篆刻在每一个案件上。
随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吉天鹏向钱惠彬同志颁发了任命书。钱惠彬同志面向宪法进行了庄严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