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院快讯
别让无知害了你——巡回审判进农村
作者:彭鹏  发布时间:2021-06-17 11:01:5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刑庭到海南镇胡老村村委会,对胡某某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进行公开巡回审判,村干部、村民、水产养殖户等20余人参与了庭审旁听。据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4月,公安机关在巡查中发现被告人胡某某在自家的田埂上种植了800多株疑似罂粟的植物,经鉴定为罂粟。审判员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胡某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被扣押的870株罂粟,由暂扣机关依法处置。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随后,审判员结合罂粟的特点、毒性及危害性,以及我国《刑法》中关于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有关规定,对被告人胡某某及旁听群众进行普法。

近年来,非法种植罂粟案件频发,有的是为了食用,有的是为了观赏罂粟花,还有一部分人是听信“土方”用来治疗疾病,虽无主观恶意,却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从而对社会造成危害。为此,兴化法院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以案普法”,让大家认识到种植罂粟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法律意识,自觉铲除所种罂粟,减少此类案件发生。在场的旁听人员纷纷表示一定不会触犯红线,日常生活中互相监督,确保毒品原植物彻底“铲除”。

 
责任编辑:刑庭
友情链接
  • 江苏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 联系我们
    地址:泰州市兴化市南亭路1号 电话:0523-83329504 邮编:22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