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严立弘,是兴化法院的人民调解员,经历了笔试、面试,上周我正式上岗了。退休前,我在企业工作,虽然参与过一些矛盾纠纷的调处,但从来没有在法官的指导下进行过专业调解。
我调解的第一起案件是服务合同纠纷。被告公司自2016年起租赁原告车辆,但是由于经营状况不佳,一共拖欠了原告14570元租车费用。原告多次索要无果,便起诉到了法院。第一次接到调解任务的我,既紧张又有些许期待,可当我接通了被告的电话时,却遇到了难题。他对于拖欠的事实没有异议,但却表示现在经济有点困难,暂时支付不了这笔租车费用。这时,一旁的老卢提醒我,可以约定时间或者分期付款。老卢做过人民调解员,经验显然更丰富一些。我随即问被告最近有没有资金回笼,可以先订立协议,按照协议还钱。被告说下个月有一笔货款能到账,等收到这笔钱一定按时还上。看到转机的我立即联系原告做他的思想工作,请他体谅被告的困难,看在双方合作多年的基础上,多一些包容和理解。原告说这笔欠款自己要了好几年也没要到,迫不得已才想到去法院起诉,既然被告定了方案,我相信法院,再给他一个机会。前前后后打了5个电话,昨天下午,看着双方和和气气地签订调解协议,成就感和自豪感油然而生。
虽说刚刚接触调解工作,但第一次的调解经历让我学到了很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的去学习和探索,认真学习法律规定,先预估判决的结果,才能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地开展调解工作。遇到自己把握不准的,要提前和法官沟通,查找法律条文,寻求专业帮助。在案件调解中要耐心说服疏导,要互相信任理解,当事人不懂法时,要对当事人释法使其明白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可以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析双方矛盾焦点,找到一个让双方退让的理由,这个理由既要让当事人认可又要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才能使双方各自退让一步,达成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