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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纠纷”就地立案,让群众在塘口感受“司法速度”
作者:戴洪涛  发布时间:2021-05-19 09:21:43 打印 字号: | |

“法官,谢谢你的指导,我现在就去立案庭立案。”

“不用去立案庭了,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纠纷在人民法庭就可以直接立案。”

“真是多亏了法庭的绿色通道,帮助我们村委会解决了一个大忙”。

“钱交了,我们养殖户也能安心养殖了”。

日前,我院西鲍法庭辖区的网格员找到挂钩法官,反映村委会有上百亩鱼塘承包给村民后,由于涉及征用、定价、周期等历史原因,协议存在效力争议,无法录入农村交易系统。承包户已数年无法正常上缴承包款,严重影响了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希望法庭协助化解纠纷。

承办人戴洪涛在了解基本情况后,及时给予当事人法律指导意见。鱼塘承包协议在签订时,虽然在价格确定上存在争议,但该协议毕竟是村委会与村民签订,若冒然推翻协议效力,将严重损坏村委会的形象。为了促使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他建议村委会与村民协商解决,选择可操作的方案,既维护了村委会的集体利益,也不损害村民的合法承包权益。

随后,西鲍法庭立刻启动涉农纠纷绿色通道,直接在法庭上立案,避免当事人在立案阶段来回奔波,并通知双方当事人于立案当天下午到鱼塘现场调查,查明事实。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在司法所等部门的联合协调之下,村委会与养殖户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同意继续履行承包协议,以养殖户提前一次性缴纳承包款的方式,缩小价格差距,实现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仅用一天时间该案就顺利结案。

西鲍法庭以“水上巡回法庭”特色品牌服务水乡特色经济。兴化被誉为“中国河蟹养殖第一县”,连续26年水产品总量位居全省第一。西鲍法庭辖区水产品养殖面积达40多万亩,占全市水产品总量的70%以上。对此,法庭结合区域水产养殖特色经济,调整审判工作重心,通过设立“水上巡回法庭”,推行“快速办、灵活办、就地办、联动办”等服务举措,坚持案情调查一律到田头、矛盾排查一律进渔户、纠纷化解一律在现场“三个一律工作法”,及时审理涉及养殖业的农村土地流转、水面迁让、承包金追缴等纠纷,确保不误农时。

 
责任编辑:西鲍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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