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凭什么抓我,我又不是被执行人,欠钱的又不是我。”执行现场,两名案外人横加阻挠,最终被处以15000元罚款。
王某系在执案件被执行人,因其未按生效判决书履行还款义务,在查明其名下资产情况后,本院依法对其房产启动司法拍卖程序。拍卖成交后,我院执行局干警曾多次上门做工作,要求王某及其同住家人自行将房屋让出。因王某及其家人拒不配合,执行人员依法启动强制让房程序。
到达执行现场后,为维护现场秩序,执行人员在执行现场设置警戒线,一切工作都在有序进行。突然,在让房过程中,两名案外人(即被处罚人,与被执行人王某系亲戚关系)冲进警戒线内,对执行人员横加指责,出言不逊。执行人员责令两人退出警戒线外,不得妨碍执行,但两人不听劝阻,仍然我行我素,执行人员果断将其带离执行现场。
随后,冷静下来的两人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向承办法官承认错误,并自愿出具悔过书。鉴于两人认错态度较好,我院决定对两人罚款10000元、5000元。
法官说法:执行工作是向胜诉当事人兑现胜诉权益的重要环节,对执行工作有任何异议,均可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执行,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