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兴化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买卖合同案件,该案于3月2日立案,三天后便执行完毕。
是什么原因让此次执行如此高效、迅捷呢?
为进一步提高案件执行效率,执行局将简易案件和标的较小的案件在立案阶段就予以分流。执行指挥中心在正式立案后对该类案件进行仔细筛选甄别,并联系申请执行人。最后由各个实施团队对该类案件集中采取行动,重点突破,力争做到措施用足、压力给够、法律讲透,能执尽执、能快则快。
本案就是“一次有效执行”的成功实践。案件立案后,执行指挥中心迅速联系申请执行人,确定被执行人行踪后,将案件分派给承办法官执行。承办法官接到执行任务后,立即采取执行行动,将被执行人传唤至法院。经过充分释法明理,交待法律后果,被执行人一次性将应付款项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对法院的执行工作给予了很高评价。
兴化法院执行局将持续推进“一次有效执行”常态化,将有限的司法资源利用最大化,在提升结案“量”的同时,更加注重“质”的突破,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