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我院立案庭为残疾人开辟绿色通道,成功调解一起残疾人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徐某与被告张某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后两人在上海打工期间,被告张某不幸出了交通事故,造成肢体二级伤残。近六年多,在原告及其家人的护理下,被告伤残状况逐步好转,生活已基本能简单自理。但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双方平时缺乏交流,感情出现问题,故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夫妻关系。
立案庭收到诉状后,鉴于被告是残疾人,为妥善解决该纠纷,在征求原告意见前提下,将该案件转至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人民调解员积极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希望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工作妥善化解纠纷。起初调解并不顺利,被告因交通事故导致神经受损,表达并不流畅,但经过调解员近两个小时耐心细致的反复沟通交流,最终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及探望权等方面达成了一致意见。立案庭法官也当场进行了司法确认,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顺利签订了调解协议。
该起案件中,被告张某是残疾人,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他们因残疾行动不便,容易受到歧视和不公平待遇,因此,更需要社会的关心和帮助。而我院一站式诉讼服务通过引入各类调解员,配备速裁法官或团体,提供多途径、多种类的解纷方案和方便、快捷、低成本的解纷服务。正是这套多元解纷体系,为残疾人这类特殊群体最大程度保障了其作为诉讼参加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