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在庭审时违规使用手机拍照录像,经过教育,知道错误……”。日前,安丰法庭及时处置了一起开庭时旁听人员未经允许擅自录像事件,维护了法庭秩序,保障了审判活动顺利进行。
当日,安丰法庭正在审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花某应朋友的邀约,陪同其参加庭审活动。庭审中,花某违反法庭纪律,偷偷启动了手机录像功能,法庭工作人员发现后,当即对其进行了制止。鉴于花某主动承认错误,当众删除了录像,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出具行为不当悔过书后,法官依法对其进行了训诫和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在法院审判现场未经许可录音录像,是干扰司法秩序的行为,法庭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审判各类案件的专门场所,是国家审判机关公平正义的象征,不予许任何人为因素干扰审判活动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