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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干警被评为兴化“最美法治人物”
作者:欣旭伟  发布时间:2021-01-18 09:45:47 打印 字号: | |

日前,我院民一庭员额法官刘爱民被中共兴化市委宣传部、中共兴化市委政法委员会评为兴化“最美法治人物”!

1988年8月参加工作以来,刘爱民长期扎根基层,克服了工作条件简陋、生活条件艰苦、夫妻长期分居两地等实际困难,一直勤勤恳恳工作,踏踏实实做人,从不向组织提任何要求,在平凡的工作中践行一名共产党人的本色。他主持的“涉农纠纷化解月”专项行动,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涉及的类型、特点、难点进行梳理,坚持走出去,多次携卷下乡,以“边聊边调”的拉家常式方式讲事实、摆道理、说法律,分别与原、被告进行调解,将多起矛盾激化的涉农案件化解在基层,通过巡回审理、就地办案,让群众“零距离”参与司法、见证司法,切实感受司法温度。

他将公正司法铭记于心,贯彻于司法办案的全过程,坚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平等对待每一名当事人,既做到裁判结果公正,还确保裁判程序公正,以司法实践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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