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6日,兴化法院开出新年的第一张罚单,对被处罚人韩某的虚假陈述行为罚款10000元。
【案情简介】
韩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韩某故意隐瞒李某还本付息情况,致使李某上诉并导致案件发回重审,既严重浪费司法资源,又极大损害司法权威。经过法庭教育,韩某最终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向法庭出具悔过书。2021年1月6日,兴化法院对韩某作出罚款10000元的决定,并当庭送达处罚决定书,韩某主动缴纳罚款。
法官寄语:
诉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利,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解决争议的重要手段,应当予以充分保障。同时,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应当依法、诚信的行使诉讼权利、参与诉讼活动,共同维护良好的司法秩序。
2020年全年,兴化法院13次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虚假陈述行为作出处罚,并开出12张罚单。新的一年里,市法院将继续坚持防范和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不放松,进一步加大对虚假诉讼、虚假陈述的惩治力度。对虚假陈述行为将在法定处罚幅度内从严从重适用罚款、拘留等妨碍民事诉讼强制措施,将民事诉讼诚信机制建设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