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国扫黑办统一要求,我院以“清彻底、清到底、清干净”为目标,深入开展“六清”行动——“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伞网清除”“行业清源”。
“案件清结”是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要工作之一,也是决定斗争成效的关键要素。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大背景下,我院在完善防控举措的同时,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案件清结”工作,确保“战疫”与“案结”两不误。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审理涉黑涉恶案件16件98人,其中恶势力犯罪集团8件62人,恶势力犯罪团伙8件36人。9月底前,我院已审结全部涉黑涉恶案件,提前完成目标任务。
在案件审理中,我院进一步细化完善黑恶犯罪涉案财产的认定、查处、证据标准,努力实现涉案财产全查清、利益链条全挖出。对审结的全部16件涉黑涉恶案件共判处财产刑近2000万元,我院将继续用足用好线上线下财产查控手段,深挖涉案财产,确保黑财见底。
针对审理中发现的市场流通、社会治安、金融放贷、交通运输四大行业的乱象,我院及时向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直指行业突出问题。
扫黑除恶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真正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