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铁人精神曾激励了整整一代中国人。如今,飞速发展的中国处于一个与铁人生前完全不同的时代背景,产生于特殊年代的铁人精神到底离我们这一代有多远?
铁人精神是一种为国争光,为国分忧的高度觉悟的爱国主义精神;铁人精神是一种不计名利,不计报酬,埋头苦干的奉献精神;铁人精神是一种不畏艰难险阻、战天斗地的艰苦创业、忘我拼搏精神;铁人精神是一种对技术精益求精,为事业练就一身硬工夫、真本领的科学求实精神;铁人精神是一种不安于现状,不拘于常规,奋发思变的创新精神。
如果说发自肺腑地感受到铁人精神的伟大是学习王进喜的一个“初级阶段”,那么如何将铁人精神转化为我们立足本岗、做好本职的内在动力和实际行动,则是学习铁人精神的“高级阶段”和最终目标。
为了追求这一目标,我们兴化人将这种精神融汇进我们地方文化与建设中,于是便有了独具地方特色的“兴化精神”。
兴化精神是兴化城市的灵魂与品质,是一方人民认同的价值取向与共同追求。“垒土成垛、择高向上”的兴化精神凝练概括了兴化的历史传承、文化底蕴、发展特征、时代风貌、价值追求,必将成为引领和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
兴化精神是奋进未来的引领。不忘过去,立足当下,是为了更好地展望未来。在“垒土成垛、择高向上”的兴化精神中,既有世界观,又有方法论,既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还教给了我们实现目标的方法。要充分发挥兴化精神中的自强、智慧、创造、和谐、团结、毅力、追求等精神特质,凝聚人心、鼓舞干劲、昂扬斗志,激发“争先进位创优”热情。作为法院的司法行政部门,我们将会以这两种精神来引领今后的工作。
一是切实做好服务,确保落实各项后勤保障任务。审判一线需要什么,我们司法行政工作就要做好什么服务;审判工作延伸到哪里,司法行政工作就服务到哪里,始终做先行的基础、先行的保障、先行的“铺路石”。
二是切实改进作风,确保高质高效做好后勤保障。认真组织支部同志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司法行政装备工作的岗位特点和要求,在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切实把管理职能转换为服务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坚决纠正和克服不思进取、工作推诿、办事拖拉、态度生硬、消极对待等因素,切实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以铁人精神打造部门,时刻发扬铁人“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拼搏精神,迎接新考验;切实发扬铁人“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的科学态度,迎接新挑战;持续发扬铁人“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宗旨,迎接新任务;充分发扬铁人“敢为人先”的创新气魄,在新的形势新的机遇下努力发挥法院工作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