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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民法典》宣讲进银行
作者:唐林华  发布时间:2020-08-26 17:11:27 打印 字号: | |

8月21日下午,市法院“铁脚板”宣讲团副团长花兴柏及民二庭全体员额法官一行走进兴化农商行,以支部结对共建活动为平台,为兴化农商行机关第六党支部全体党员开展《民法典》金融专题宣讲。

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典》中虽少有法条直接规范金融行业,但物权编、合同编中新修订的多个法条,均与金融机构的经营、发展息息相关,对金融机构的实务操作有着重大影响,《民法典》已成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保障。

主讲人花兴柏首先详细介绍了《民法典》编撰的重大意义、制定历史及特色亮点,根据金融机构的工作特点、常见问题。他结合《民法典》在担保、合同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分别就承认非典型担保合同的效力、转让抵押物不再需要债权人同意、扩大了格式条款制定方提示说明的范围、赋予合同违约方解除权以打破“合同僵局”、将禁止高利贷上升到立法层面、保证方式约定不明推定为一般保证、将“将有的应收账款”列入保理业务范围、确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制度框架等新规定进行详细解读,并分别提出对策及建议。

最后,主讲人花兴柏指出,基于《民法典》颁布实施对金融机构未来业务开展带来的影响,金融机构应未雨绸缪,基于该类变化对业务开展作出相应的调整。

此次面向金融机构宣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了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为兴化农商行适应新形势、新挑战、新要求,依法依规经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责任编辑: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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