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兴化法院连续组织召开10起“执转破”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当庭宣告10家债务企业破产、终结1家债务企业破产程序,有效化解了“僵尸企业”执行难题,服务保障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0起案件受理后,破产审判部门本着依法、高效、有序的原则,扎实推进“执转破”案件审理工作,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选定了专业管理人、发布了债权申报公告、组织管理人与债务企业有序交接,召开了“执转破”案件管理人联席会议,明确了管理人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确定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日期。
在陆续召开的债权人会议上,合议庭向各位债权人介绍了“执转破”案件的受理情况,宣读了债权人会议职权,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组织债权人对管理人拟定的管理方案、变价方案、分配方案等进行了表决。债权人会议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得益于执行程序效率和破产程序公平的有序衔接,得益于执行部门与破产审判部门之间的高度协调、深度融合,得益于“执转破”中的“人员共享、手段共享、程序共享”。
“执转破”是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的重要方式,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化解执行难的有效抓手。下一步,兴化法院将持续积累“执转破”案件的有益经验,快速出清“僵尸企业”、高效清理纠纷、释放生产要素,实现“执转破”案件“移得出、立得上、破得快”,不断促进兴化经济社会的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