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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4案件获评全市“十佳精品案件”
作者:束正文  发布时间:2020-07-29 11:10:2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市委政法委作出《关于表彰2018-2019年全市政法机关“十佳精品案件”的决定》,我院四件案件榜上有名。获评的案件分别是:立案庭徐开勇法官办理的“刘美玲、徐伟、徐久章与王春桃、刘金产品责任销售者责任纠纷案”、刑庭王庆和法官办理的“刘兆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执行局卢国祥法官办理的“工商银行兴化支行与富吉安鞋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安丰庭杨凯法官办理的“李祝秀与陆伯舜、陆伯志、陈照英健康权纠纷案”。

近年来,兴化法院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法律适用统一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尺度作用,大力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评选,让法官责任意识、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案件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今后,兴化法院将紧紧围绕案件质量这条主线,强化精品意识,规范审执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实现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三效统一”,建设“强富美高”新兴化提供良好法治环境作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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