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伟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贪污、挪用公款职务犯罪,庭审活动持续了整整一天。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之一的徐某在担任兴化市兴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郭镇农业服务中心原副主任兼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原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另一被告人赵某骗取公款共计100余万元,另单独或与物回公司负责人蒋某共同挪用公款3600万元归个人使用,用于验资、转贷等盈利活动,并谋取个人利益。
本次庭审继续采取远程视频结合现场开庭的方式,在张伟院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在法庭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环节中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全程规范有序、重点突出。最后张伟院长进行了法庭教育和法庭小结,让被告人以及现场旁听人员接受了一场“零距离”的法庭教育。
鉴于本案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且案情复杂,合议庭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