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下午,兴化法院召开破产案件办理推进会。兴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加防,党组成员花兴柏及破产清收专班全体成员、执行局全体执行小组组长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花兴柏就我院目前破产案件办理进度进行了汇报说明。党组书记、院长张伟就参与泰州中院组织的到苏州吴江法院、无锡中院学习破产审判工作经验的情况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
首先,张伟院长传达了泰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军对破产审判工作的整体要求:
一、强化目标实现意识
二、强化问题解决意识
三、强化创新创优意识
四、强化督查落实意识
五、强化调研提高意识
六、强化沟通协调意识
随后,张伟院长会上发表了此次学习经验的感受及思考,总体感受即兴化法院的破产工作亟需更新理念、创新方法。
一、理念亟待提升。
1、统一思想的重要性。要清醒认识到破产案件办理质量对保障中心党委工作、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作用。
2、人才培养重要性。应当培养专业型、实操型、复合型专业人才。
3、知识储备重要性。办理破产案件应当具有广博的业外知识,对经济知识、金融知识应当有所涉猎并基本掌握。
二、职权意识亟待提升
1、内部分工要细致。立案庭、审判部门、执行局应当强化各自担当,充分弄清各自职权。
2、外部分工要协同。对清算组管理与对管理人管理要因人施策。
3、案件分工要一致。办理不同类型的破产案件均要遵循“加快节奏、保障质量”的原则。
三、办案方法亟待提高
1、办案思路要调整。要严格落实“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的工作思路。
2、工作方法要调整。要充分调动各审执部门的工作积极性。
3、联动方法要调整。要充分借助党委政府力量,加强与各职能部门、银行的协调沟通。
最后,张伟院长就贯彻落实徐军院长的工作要求,对下一步破产工作提出了要求:
1、目标不折不扣完成。
2、效果高质高效实现。
3、专班精准精细建成。
4、认识从高从严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