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两级法院相关文件精神,提前谋划、主动作为,通过召开破产管理人专题会议的形式,传达精神、传导压力,要求管理人限期对破产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反馈安全生产风险点。
5月8日,根据前期排查梳理出的安全生产风险点及各承办人掌握的风险信息,党组成员花兴柏一行走访存有安全隐患的破产企业一线,听取了相关单位负责人对破产企业拆除工作的流程和安全措施,实地查看了企业仓库、储罐等高危区域,检查了在场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严格排查了破产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花兴柏要求管理人结合破产企业的特点,建立“一企一策”清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同时建立安全状况定期排查制度,对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等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有效管控安全生产风险,切实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隐患。
兴化法院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吸取“3.21”响水爆炸案的惨痛教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确保破产企业不发生安全生产问题,为破产审判营造稳定有序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