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们遇到一起工伤纠纷处理案件,一名员工工伤认定伤残等级十级,我公司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赔偿,但与员工的要求相差甚远。该员工拒绝提起仲裁或诉讼,而是一直通过信访甚至在公司门口拉条幅等方式‘维权’,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某公司负责人说道。
“可以联系工会、民调机构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我们法院也可以提前介入,帮助你们做好调解工作,争取将纠纷化解在诉源。”市法院速裁庭法官答道。
近期,该庭积极开展“铁脚板”行动,实地走访了名沙食品(江苏)有限公司、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江苏兴利达齿轮有限公司,与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座谈,详细了解了相关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生产复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以及需要提供的法律帮助,现场对企业正在调处的工伤赔偿纠纷进行指导,对个别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性操作进行了规范提醒。
为将劳动争议类案件化解在诉前,避免疫情结束后此类案件爆发式增长,市法院速裁庭积极采取措施应对。首先对诉讼中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梳理排查,通过与当事人电话沟通、远程调解,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同时联系乡镇劳服所及“四员一体”网格员,了解相关情况,尽力做好调解工作。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目前诉前调解4件,诉内撤诉结案2件、调解结案1件。
为积极有效地防止劳动争议类案件在疫情结束后呈井喷式增长,市法院“手脚并用”,既做好“手头工作”,妥善处理诉内案件,又做好“脚上工作”,继续深入企业,建立沟通联系渠道,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