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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暴说不,兴化法院线上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作者:谢俊成  发布时间:2020-03-09 08:48:32 打印 字号: | |

“叮叮叮”,安丰法庭的电话响起。

“是安丰法庭吗?我,我现在很害怕,我遭遇了家暴,打我前还要把我手机收走。”来电人是一名女性,语气紧张。

“你不要害怕,慢慢说,这事法庭管了。”法官连忙安抚她的情绪。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刚刚实施满四周年,兴化法院安丰法庭在线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发送疫情期间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

小刘与小陈系夫妻关系,由于双方相识不长就草率结婚,婚后因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小陈性格暴躁,多次有家庭暴力的行为,最为严重的一次是小陈知道小刘向法院起诉离婚后,到小刘租住的地方将刘某眼睛、嘴角殴打出血。为防止小刘报警,在殴打前甚至抢走小刘手机。小刘不堪其扰,在法庭指导下,她提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承办法官收到申请后,立即了解案情、审查视频材料,并第一时间向当事人核实相关情况。

经审查,承办法官认为小刘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在收到申请的第二天就以在线方式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请辖区派出所、村委会协助人身保护令执行:自裁定作出之日起,禁止小陈对小刘实施辱骂、殴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保护令下发当天生效,如小陈违反禁止令,法院可视情节轻重,对其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八”妇女节即将来临,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妇女同胞:在遭遇家暴后应当及时就医、尽快报警,在必要情况下进行伤情鉴定;遭遇暴力殴打过程中,尽可能利用摄像头、手机、电脑等设备录音录像保留证据。

家暴零容忍。面对家暴,要勇于说不,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人民法院是你的“守护神”。


 
责任编辑:安丰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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