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法官,你真是及时雨啊!非常感谢您对我们企业的帮助!在这样的特殊时期,你们能及时与我们联系帮助我们解决困难,帮助我们企业复工复产,谢谢你们!”看着前来走访刘艳生副院长和周鑫涛法官,江苏顶能食品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激动地说道。
江苏顶能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主要经营脱水蔬菜和调味品开发,该公司是江苏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也是兴化市脱水蔬菜行业唯一的“江苏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该公司因对外担保与另一单位发生诉讼纠纷,并被对方申请了财产保全。
疫情爆发以来,顶能公司作为食品加工企业,订单急剧增加,但其所有账户被查封致使其正常业务难以开展,严重影响其复工复产。
2月25日,我院在接到顶能公司的解封申请后,副院长刘艳生及案件承办人周鑫涛法官立即到顶能公司进行调查了解,调查中发现顶能公司规模较大,职工有近五百人,解决复工复产后企业正常财务运营障碍迫在眉睫。我院法官立即与申请人多次沟通,沟通未果后,承办人又马不停蹄地查询顶能公司其他资产情况,决定采取“活封活扣”方式,转查封账户为查封不动产,即刻解除对顶能公司基本账户的冻结,并依法通知了双方当事人。
受此次疫情影响,不少企业经营遇到巨大困难,在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兴化法院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法律保障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兴化市委和泰州中院工作要求和决策部署,在兴化经济发展的“刚需”上及时、精准、务实的提供强力支撑,为我市“抓项目、优生态,超千亿、创高地”目标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