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上午,一张信访交办单送到兴化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手中。该信访案件中,上访人周某某与焦某某曾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至法院,后经法庭调解达成协议。但周某不仅未按照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在法院依法对其房屋、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进行处置过程中,又提出再审申请。经审查,该案不符合再审受理条件。周某某又向信访部门信访投诉。
我院立案庭在接到信访交办单后,立即向案件的审理法官和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同时联系周某某,向其进行法律释明。随后,执行法官也电话联系了周某某,告知其目前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将暂停相关财产处置,待疫情过后再召集双方当事人协商化解。
值此疫情防控非常时期,由于该信访处理及时、答复全面,妥善化解了一起可能激化矛盾的信访案件,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