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现在图像清楚吗?”
“庭长好,图像很清楚,声音也听得到。”
“看得清楚屏幕上显示的材料么?”
“看的清,看的清。”
“请解释一下欠条为什么有两个落款日期?”
“被告逾期未还,原告怕过了时效,所以又让被告重写了落款……”
2月3日下午,在安丰法庭一号法庭内,由审判长杨凯组成的合议庭与原告代理人利用远程视频通话实现了“隔空庭审”,这是疫情防控期间我院使用网络信息化系统审理的第一案。
“现在特殊时期,我连门都出不了,兴化法院用手机微信视频的方式开庭,不用复杂的安装,方便我们参与到庭审当中,我要为这种互联网智能运用创新点个赞。”原告代理人在庭后表示。
为了开好“第一庭”,我院组织审判业务部门的书记员进行远程视频开庭培训,让书记员们迅速“Get”到这一新技能。2月5日,民二庭法官陈丙荣通过网络开庭审理了四起保证保险合同纠纷,共有两名陪审员在充分做好防护措施后参加了庭审。
“疫情防控时期,我们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优势,积极推进在线立案、在线庭审、在线调解等线上诉讼活动的常态化、智能化、规范化,充分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泰州中院关于开展好在线诉讼工作的相关要求,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伟与班子成员积极研究部署,多次对互联网法庭进行调试、督导,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统筹开展,各项司法审判活动有序进行。
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总结在线审判的模式和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网络信息化运用,拓展应用范围,提高应用实效,打造“泰州模式”,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多元、丰富、便利的诉讼服务,在特定时期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