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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举法律利剑 严惩黑恶势力
作者:束正文 欣旭伟  发布时间:2019-12-16 16:01:23 打印 字号: | |

12月3日下午16时58分,兴化市人民法院一号大法庭,随着审判长张伟敲响法槌宣布休庭,15名被告人(包括一家单位)依次在长达427页的庭审笔录上签名捺印。

历时两天的江苏安丰某水产品市场有限公司、朱某甲等十四名被告人非法经营罪,朱某乙强迫交易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庭审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两天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本案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江苏安丰某水产品市场有限公司在苏中地区水产品交易市场中颇具知名度。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在市场经营过程中,违背自由交易原则,侵害商户权益,扰乱经济秩序,涉嫌恶势力犯罪。该案社会影响面广,关注度高。兴化法院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张伟率先垂范,亲执法槌。

为使庭审顺利进行,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快速办理,张伟院长带领审判团队进行了充分细致的庭前准备。合议庭成员唐爱霖副庭长四次带队赴泰州看守所、兴化看守所提审所有在押被告人,针对起诉书中指控的事实进行核实,听取被告人对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方面的意见,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认罪态度。结合25本卷宗阅研情况,合议庭共同研判案情、确定庭审重点,进行了明确分工,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和周密的庭审保障预案。

开庭审理时,坚持庭审实质化,严格庭审程序,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被告人最后陈述,环环相扣,有序进行。当控辩双方重复赘述和发表不当言论时,合议庭适时提醒,使庭审节奏不被打乱;当被告人情绪失控、长时间发言而不顾另一名患病被告人身体不适时,审判长及时训诫并宣布休庭,恢复庭审后该被告人为自己的行为当庭道歉;整个庭审活动张弛有度,规范高效,展示出合议庭高超的庭审驾驭能力,体现了法律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双重职能,发挥了院长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赢得了观摩庭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致赞扬。

因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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